宗盛電子報

【第三十一期■發送日期201605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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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務新知

1、營利事業所得稅

                 1-1)         營所稅報常見10

                 1-2)         營利事業發生外銷損要注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3)         逾期二無法收回債權,列報呆帳損失應取具合法之催收證明

                 1-4)         營利事業取得國外企業所發行並獲准在臺上市(櫃)買賣的股票(通稱為F股)所配發之股利,應依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1-5)         營利事業適用中小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租稅優惠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營業稅

                 2-1)         政府機關設立基金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未全數解繳公庫者,應繳納營業稅

                 2-2)         嘉義知名小吃「阿岸米糕」一年內3度漏開發票遭停業7

                 2-3)         分支機構應開立自行領用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遭處罰鍰

                 2-4)         我國營業稅原則上採自行申報制,如有短報、漏報銷售額,應依法補稅處罰;又所謂「短報、漏報銷售額」,係指主管稽徵機關依查得之資料核定之銷售額與營業人已自行申報金額間之差額

                 2-5)         往生互助會銷售勞務並扣取行政管理代價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3、個人綜合所得稅

                 3-1)         由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之小規模營業人,其資本主或合夥人於申報10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請記得計算營利所得併同申報

                 3-2)         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須確有捐贈事實

                 3-3)          個人104年度出售房屋獲利者,請記得於105年5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3-4)         申報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損失之適用條件及需備之文件

                 3-5)         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後,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規定

 

4、遺產及贈與稅

                 4-1)         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贈與稅

                 4-2)         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免徵贈與稅賦

                 4-3)         被繼承人為要保人之未到期保險,繼承發生時之保單價值應列入遺產申報遺產稅,否則會被處罰

5、其他稅制

                 5-1)         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生效日前購置新車,仍有減徵新車貨物稅之適用

                 5-2)         在我國境內產製或進口一定金額以上之高額特種貨物業者,應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規定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並申報繳納特銷稅

二、境外公司

                 1-1)         境外公司文件需英文名?

                 1-2)         宗盛可提供BVISamoaSeychellesHong KongSingaporeAnguillaBelize等司法管轄區之設立服務。

三、境外公司現有名單

                 1-1)         Anguilla

                 1-2)         BVI

                 1-3)         Belize

                 1-4)         Samoa

                 1-5)         Seychelles

 

一、稅務法令

1、營利事業所得稅

1-1)         營所稅申報常見10大錯誤

本局表示,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屆,茲臚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10大錯誤或疏漏態樣,加強提醒營利事業如期誠實及正確完成申報納稅,避免申報錯誤遭補稅處罰。

一、承包工程已核發使用執照或驗收完成,收入已實現,未將預收貨款轉列當期營業收入。

二、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漏未將其查定銷售額合併已開立統一發票營業額一併申報。

三、短漏報政府各項補助款收入、海關退稅、保險理賠收入及利息收入。

四、誤將註冊地為國外有價證券之處分利益列為停徵之證券交易所得,致短漏報海外證券交易所得。

五、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並完成所有權登記移轉後,因於次年度辦理點交,誤以實際交付日之年度列報出售資產增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準。

六、營利事業因信託契約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並非因投資所獲配,無所得稅法第42條第1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之適用,應計入所得額課稅;其獲配之可扣抵稅額,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七、營利事業雖無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免稅所得,惟結算申報時選擇適用投資抵減稅額獎勵,致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漏未填報基本稅額申報表。

八、經稽徵機關核定減少87年度以後結算申報應納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額,未於收到核定通知書時,將該減少之稅額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造成超額分配可扣抵稅額情形。

九、上市、上櫃公司依規定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列報未分配盈餘之減項,其股東權益減項應採淨額方式(含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等;如有未實現利益應作為股東權益減項金額之抵銷)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而非就股東權益損失部分單獨提列之。

十、營利事業除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分外,自行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列入未分配盈餘之減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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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營利事業發生外銷損失要注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如果遭受外銷損失,要注意檢附哪些證明文件,才能核實認列?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有下列4種情形:

1.因買賣契約解除或變更所發生的損失或減少的收入。

2.因違約而給付的賠償。

3.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意外損失。

4.因運輸途中發生的損失。

營利事業應進一步檢視符合上述情形之外銷損失是否歸屬本身負擔,或已受有保險賠償?如果外銷損失不應由該營利事業本身負擔,或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營利事業的外銷損失。

國稅局指出,曾有甲公司列報外銷損失1,500餘萬元,係甲公司接受國外買受人A公司訂單,甲公司轉向國外廠商B公司訂貨,貨物由B公司直接運送A公司,後因品質瑕疵,甲公司遭A公司求償;經審視甲公司、A公司及B公司間買賣合約書發現,該交易甲公司並不負擔貨物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該筆損失不應由甲公司負擔,因此列報的外銷損失全數遭剔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責任歸屬雖為營利事業,但營利事業受有保險賠償部分,還是不能列報外銷損失。因此,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除了檢附訂有購貨條件及損失歸屬的買賣契約書、國外進口商索賠文件及國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所出具證明文件外,還要視賠償方式分別檢附下列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營利事業發生外銷損失要注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表

該局特別提醒,財政部為簡政便民,於103930日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將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金額每筆超過新臺幣50萬元,必須檢附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出具證明文件之規定,修正提高為超過90萬元才須檢附,並自發布日起施行(103年度案件開始適用)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黃審核員 06-2223111分機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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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逾期二年無法收回之債權,列報呆帳損失應取具合法之催收證明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規定,營利事業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中,有逾期二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不足沖抵數額,再列報當年度呆帳損失,而債權逾期二年之計算,係自該項債權原到期應行償還之次日起算;債務人於上述到期日以後償還部分債款者,亦同。

該局於查核某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列報呆帳損失842萬元,係因一筆100年的帳款無法收取,且未提列備抵呆帳,故列報呆帳損失842萬餘元,經瞭解該筆債權雖已逾期二年,但該公司始終未能提示郵政機關已送達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乃依稅法規定,予以剔除並補稅143萬餘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逾期二年經催收後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之債權,除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以拒收或人已亡故為由退回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做為佐證文件外,對於列報時點也應注意,如果交寄存證函的年度與送達年度不同時,仍應以送達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但是,如果存證函遭「拒收」而退回時,則以存證函退回當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

報稅季節又到了,該局籲請營利事業注意,呆帳損失之申報,應多加注意依稅法規定取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列報於適當年度;另外,已依法轉銷的債權,日後若有獲得清償,也別忘了要將收回的數額列為收回年度的收益唷!。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蔡稽核 06-229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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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營利事業取得國外企業所發行並獲准在臺上市()買賣的股票(通稱為F)所配發之股利,應依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臺南市北區楊小姐問:營利事業104年取得國外A公司發行的F股所配發之股利300,000元,是否要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營利事業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投資收益,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而F股的發行人係外國公司,並非國內營利事業,因此營利事業取得國外企業所發行並獲准在臺上市()買賣的股票之投資收益,不能適用所得稅法第42條不計入課稅的規定,而是應依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納稅。

 

新聞稿聯絡人:臺南分局陳課長 聯絡電話:06-21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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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營利事業適用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租稅優惠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本局表示,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將屆,營利事業如欲申請適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1項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按130%限度內減除之租稅優惠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以今年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之公司為例,應於10551日至531日止提出),填報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申請表、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表封面勾選申請適用該項租稅優惠。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本局並提醒,依據財政部105127日公告,有關增僱本國籍員工之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屬減免營利事業所得額之租稅優惠,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本局進一步說明,適用優惠之營利事業,可至本局網站「首頁>分稅導覽>營利事業所得稅>書表下載」下載申請書及切結書,於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時,依式填報及檢附有關文件,送交營利事業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方符合適用獎勵之程序要件。有關申請日之認定,以申請表送達公司或商業登記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之日期為準;但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所載日期為準。

本局提醒,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優惠申請,與採網路申報之相關附件可延至630日前寄交之作業期限不同,請適用優惠之營利事業注意,於申報期限內提出申請,並應將上述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陳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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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營業稅

2-1)         政府機關設立基金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未全數解繳公庫者,應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邇來發現政府機關設立基金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未全數解繳公庫,涉有未報繳營業稅情事。    

該所進一步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業稅。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亦為該法所稱之營業人。準此,政府機關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該銷售行為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原則上均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

次依財政部79425日台財稅第780450746號函規定略以,政府機關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銷售收入,如係編列單位預算且收入全數解繳公庫者,可免徵營業稅;如係編列附屬單位預算或基金預算,該預算之收入未全數解繳公庫者,應就每筆交易每次之銷售額,填具「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申報銷售額與營業稅繳款書」,及將該繳款書記帳聯及扣抵聯交付買受人作為記帳及進項稅額扣抵憑證,並於銷售之次月15日內主動報繳營業稅。    

該所呼籲,基於愛心辦稅,如相關單位因一時不察而有漏報繳營業稅額而違反稅法規定情事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之罰鍰。    

 

新聞稿連絡人:沙鹿稽徵所銷售稅股趙品貴 聯絡電話:04-2665135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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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嘉義知名小吃「阿岸米糕」一年內3度漏開發票遭停業7

嘉義市知名的小吃店「阿岸米糕」,一年內經查獲漏開發票達3次,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將自429日至55日勒令其停業7天。   

嘉義市分局表示,該店係嘉義知名小吃店,該分局已多次接獲消費者檢舉該小吃店漏開發票,前經查獲第2次漏開發票時,已輔導業者誠實開立,不料上月(3月)又再次查獲漏開,依據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應處以停止營業;停業當日將派員至營業處張貼停業公告,並請警察局協助執行,請業者配合辦理,並請消費者注意。

該分局強調,停業後如再被查獲漏開發票,將依查獲次數加重處以2週、4週,最長 可達半年之停業處分,請業者愛惜名譽,誠實開立發票,並請消費者記得索取發票,全民共同監督營業人,打擊逃漏稅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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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分支機構應開立自行領用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遭處罰鍰

本局表示,轄內A公司甲營業所為A公司之分支機構,於開幕後即開始營業,因尚未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乃於銷售貨物時,開立A公司另一分支機構乙營業所領用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第1項前段所稱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之規定,經本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就查明認定之總額1千萬元處5%之罰鍰50萬元。

本局指出,A公司固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申經財政部核准就其分支機構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由總公司合併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惟就營業稅法而言,總公司與其所屬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係屬不同之營業人,各營業人就其實際銷售貨物或勞物之行為,應各自以自己名義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此與其和總公司在法律上是否屬同一人格或營業稅總繳無涉。蓋依前述,營業稅法上之稅籍登記不以有法人人格為限,分支機構亦得為之,則在營業稅法上,已為稅籍登記之分支機構,亦得獨立開立統一發票,依營業稅法第28條、第38條及第32條規定,應由各稅籍登記之實際交易主體為之,不受法人格影響。

本局進一步解釋,甲營業所為實際銷售人,自應由其開立統一發票,其未開立,即該當稅捐稽徵法第44條「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之客觀構成要件,且該處罰係行為罰,行為人一旦違反作為義務,不問有無漏稅結果,即應予處罰。

本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各分支機構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開立自行領用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而遭處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   陳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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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我國營業稅原則上採自行申報制,如有短報、漏報銷售額,應依法補稅處罰;又所謂「短報、漏報銷售額」,係指主管稽徵機關依查得之資料核定之銷售額與營業人已自行申報金額間之差額

本局表示,我國營業稅原則上採自行申報制,如有短報、漏報銷售額,應依法補稅處罰;又所謂「短報、漏報銷售額」,係指主管稽徵機關依查得之資料核定之銷售額與營業人已自行申報金額間之差額。

本局指出,轄內甲君於民國9091年間銷售機器設備,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經查獲核定補徵營業稅額並處罰鍰。甲君不服,申請復查及訴願均遭駁回,循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在案。

本局表示,營業人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請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本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有短報、漏報其銷售額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照查得之資料,核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補徵之,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請民眾注意不要延誤,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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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往生互助會銷售勞務並扣取行政管理代價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往生互助會銷售勞務並取得代價者,係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課稅範圍,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該所進一步表示,老人往生互助會向會員收取互助金,而就所收取之互助金扣取一定比例之行政管理費,該扣取作為薪資或獎金使用之行政管理費,屬銷售勞務之代價,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該等業者若有收取行政管理費情事者,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稽徵機關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加計利息免罰規定。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股 林雅雯  聯絡電話:04-242258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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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人綜合所得稅

3-1)         由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之小規模營業人,其資本主或合夥人於申報10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請記得計算營利所得併同申報

南區國稅局表示,免用統一發票由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之小規模營業人,無論查定銷售額有無達到營業稅起徵點,資本主或合夥人皆應於申報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按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之純益率,計算營利所得併同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張先生經營之小吃店於10441日設立,每月查定銷售額為90,000元,則其於申報10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應按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之純益率6﹪計算全年營利所得48,600元(每月查定銷售額90,000元×9月×6﹪),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該局提醒,5月份所得稅申報季節即將到來,屬小規模營業人之資本主或合夥人於辦理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記得依規定計算營利所得併同申報,以免事後經核定補稅,徒增困擾。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黃股長 06-229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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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須確有捐贈事實

臺南市民眾范先生來電詢問,他在104年時幫家人點光明燈,廟方有給他收據6千元,今年(105)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這筆支出能否列報捐贈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第17條訂有列報捐贈扣除額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且納稅義務人列報捐贈扣除額,須確有捐贈事實,並取具受贈單位開立之收據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才能列報,如屬有對價關係之收據(如入會費、寺廟光明燈等),則不能列報扣除。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為80萬元,捐贈學校家長會5萬元及於某寺廟點光明燈6千元。因為各級公私立學校家長會,核屬所得稅法第11條規定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甲君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可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的上限為16萬元(綜合所得總額80萬元×20%=16萬元),因此甲君104年捐贈學校家長會5萬元可全額列報捐贈扣除額;另外寺廟點光明燈支付6千元,雖已取具廟方所開立之收據,惟因屬有對價關係之給付,仍不能列報為捐贈扣除額。

該局進一步提醒,105年初民眾對臺南地區0206震災捐款部分,因係屬105年度之捐贈支出,須於明年度(106)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方可列舉扣除,請妥善保存相關收據證明等資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 黃股長06-2223111分機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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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個人104年度出售房屋獲利者,請記得於1055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北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551日起至531日止,個人104年度如有房屋交易而獲利者,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該所說明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核實認定,也就是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該所進一步說明,個人出售房屋,如果未依前揭規定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規定,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標準核定之。

該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並非得自行選擇以財政部頒訂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核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以免嗣後被稽徵機關按查得之實際買賣交易資料核定補稅並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北斗稽徵所綜所稅股王小姐,電話:04-8871204分機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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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申報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損失之適用條件及需備之文件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證券交易所得額自105年度起停徵,104年度如有出售股票者仍要申報所得或損失。

該分局說明,若納稅義務人適用核實課稅,且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時,係按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計算者,則出售股票時之交易損失可自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

該分局指出,申報股票交易損失時,應檢附以下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認定:

(一)經由證券經紀商出售的證券:應檢附買賣報告書、對帳單或其他足資證明買賣價格的文件。

(二)非經由證券經紀商出售的證券:應檢附收、付款紀錄、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買賣價格的文件。

綜合所得稅係以家戶為申報單位,證券交易所得申報也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惟納稅義務人與其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合併申報的個人(包括本人、配偶或合於規定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的受扶養親屬)就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應分別計算,且個人經計算有證券交易損失者,僅得自其個人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中減除。

   

提供單位:綜所稅課黃瀞慧,電話:04-727432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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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後,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規定

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個人綜合所得稅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均不適用同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列舉扣除額之規定。

本局舉例,納稅義務人甲君未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須補繳稅額,甲君不服,主張改採列舉扣除額,重新計算核定稅額云云,申請復查。案經本局以甲君未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經核定補徵應納稅額,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無列舉扣除額之適用,原核定並無不合,遂駁回其復查申請。

本局進一步說明,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在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前補辦申報者,仍可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之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等列舉扣除額,惟經稽徵機關核定之案件,則不適用列舉扣除額規定,為保障自身權益,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留意於每年51日至531日止依限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蔡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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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遺產及贈與稅

4-1)         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贈與稅

新園鄉陳先生來電詢問,其父親死亡後所遺留財產,由其與姐姐2人繼承,經協議分割其取得較姐姐為多之遺產,試問姐姐對其是否有贈與稅問題。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持憑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之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關於民法應繼分規定之設置,其目的係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之權益,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予限制;因之,繼承人取得遺產之多寡,自亦毋需與其應繼分相比較,從而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問題。 該所特別說明,我國遺產稅係採總遺產稅制,就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財產課徵之,繼承人於繳納遺產稅後,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李股長 聯絡電話:08-83301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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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免徵贈與稅賦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民眾曾小姐來電詢問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給兄弟可以免徵贈與稅嗎?

該所說明,公共設施保留地免課徵贈與稅,依都市計畫法第51條之1規定,受贈人必須為配偶、直系血親親屬關係。又依民法規定兄弟係屬旁系血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無法適用前述規定免徵贈與稅;只有贈與自己之配偶、子女或孫子,方可適用免稅之規定。

該所進一歩說明,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而申請免徵贈與稅者,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之戶籍資料。

二、土地所在地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市政府工務局)所出具確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證明(例如已註記符合公共設施保留地字樣之使用分區證明)。

三、贈與時贈與標的之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資料(如免稅之稅單)。

 

新聞稿聯絡人姓名:埔里稽徵所洪麗娟 電話:2990991轉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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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被繼承人為要保人之未到期保險,繼承發生時之保單價值應列入遺產申報遺產稅,否則會被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免計入遺產的保險給付金額,僅限以被繼承人為被保險人,約定於其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如果被繼承人生前以其本人為要保人,以繼承人或其他家屬為被保險人所投保的保險,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因未到期保單屬要保人所有具財產價值的權利,在申報遺產稅時應列入遺產申報,否則被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應納稅額外,還會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

中區國稅局表示,轄內有被繼承人甲君生前購買多張保單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分別以其子女為被保險人,並指定被繼承人為受益人,因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未將前開保險的保單價值列入遺產申報,經該局查獲,除了補稅還被處罰鍰。繼承人主張不知道被繼承人購買保險,甚至有些保險是在被保險人未成年時就投保,被繼承人死亡時保險尚未到期,根本不知要申報。但是該局審理時,查得其中2筆被繼承人死亡前以其子女為被保險人投保之保單,均有已成年之子女於要保書簽名;其餘保單投保當時子女即被保險人雖未成年,在被繼承人死亡後也分別由渠等辦理變更保險契約,所以繼承人知悉有這些保單存在,就應注意將投保的保單價值列入遺產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往往誤以為被繼承人生前所投保之保險皆可不計入遺產總額,所以未將該保單價值併入遺產申報。該局呼籲,如果不清楚被繼承人生前購買之保險是否要併入遺產申報,可於申報前攜帶保單至國稅局詢問,該局人員都很樂意輔導民眾正確申報,或選擇將保單揭露於遺產稅申報書「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欄,由稽徵機關衡酌個案具體情況綜合判斷,以免因為未列入申報而被處罰。

 

提供單位:法務二科曾瑞玲,電話:04-23051111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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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稅制

5-1)         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生效日前購置新車,仍有減徵新車貨物稅之適用

本局表示,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及登記滿1年之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於該法條生效日後,報廢或出口上開中古車前、後6個月內購買之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始有減徵新車貨物稅之適用。

本局進一步說明,汰換舊車換購新車減徵新車貨物稅,係以消費者於首揭法條生效日後報廢或出口中古車起算,倘消費者於10518日條文生效日後報廢或出口中古車,其於報廢或出口前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亦可適用減徵新車貨物稅規定。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蘇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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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在我國境內產製或進口一定金額以上之高額特種貨物業者,應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規定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並申報繳納特銷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在我國境內產製或進口一定金額以上之高額特種貨物業者,應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規定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並申報繳納特銷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自10551日起針對產製特種貨物加強查核,籲請營業人先自行檢視,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國稅局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款,即可不必受罰。

該所特別蒐集業者容易疏忽項目,提供參考:

(一)產製價格300萬元(含)以上之小客車、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遊艇(每艘船身全長達30.48公尺者),未依規定辦理特銷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二)產製價格50萬元(含)以上之家具、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除家具外,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不包括之),未依規定辦理特銷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三)未依規定於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當月份出廠數量、銷售價格並繳納特銷稅。

(四)產製應徵貨物稅及營業稅之特種貨物,申報特銷稅之銷售價格漏未含貨物稅及營業稅。

(五)短報或漏報特種貨物銷售價格或數量。

(六)進口、自用、贈送或未稅品直接轉供廠內員工自用之應稅特種貨物,未依規定申報完納特銷稅。

(七)參加展覽之應稅特種貨物,於展覽完畢後未復運回廠,未報繳特銷稅。

(八)特種貨物未完稅即直接出廠或應稅特種貨物委託零售商代銷,未於出廠時開立統一發票,至零售商出售時,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特銷稅。

(九)產製廠商產製特種貨物,在廠內加工為非應稅特種貨物,應視為特種貨物已出廠,而未依規定報繳特銷稅。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 姓名:吳建霖  電話:04-24225822310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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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公司

1-1)         境外公司文件需以英文簽名?

綜觀坊間各個常見之註冊地,並未限制本國居民才能登記,因此,以中華民國身分申請設立境外公司,文件當然可以中文簽署。

用英文簽署比較保密?簽名部分可區分為兩段;境外公司文件與銀行開戶文件。假若註冊地的保密性不變、且秘書公司克盡職責,則中文與英文的簽署,應與保密性無關。

文件以英文簽署既不等於中華民國國民?稅法上,所得已收付實現認定,法人帳戶之盈餘分配,以匯入帳戶後之金額申報,似乎也與匯款人是否為本人無關。坊間公司員工分紅配股,也從未聽聞負責人與員工名字不同,此筆收入即可不屬於所得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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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外公司現有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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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奎拉Anguilla

 

公司名稱

設立日期

1

CREST OPTIC LIMITED

05 Apr 2016

2

GOLDEN MARK LIMITED金嵩有限公司

05 Apr 2016

3

GOOD PRIME LIMITED豪添有限公司

05 Apr 2016

4

JOIN REACH LIMITED

05 Apr 2016

5

MAJESTIC TOP LIMITED瑋庭有限公司

05 Apr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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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維京群島BVI

 

公司名稱

設立日期

1

NICE SATISFY LIMITED

2016-05-03

2

JASMINE ETOILE LIMITED

2016-05-03

3

BLAZE POWER LIMITED

2016-05-03

4

EXPLORER GLOBAL LIMITED

2016-05-03

5

FRIEND ENTERPRISE LIMITED

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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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里斯Belize

 

公司名稱

設立日期

1

CENTURY POWER LIMITED

4-Jan-2016

2

FANTASTIC GAIN LIMITED

4-Jan-2016

3

FINEST BEST LIMITED

4-Jan-2016

4

GIANT REACH LIMITED

4-Jan-2016

5

KING GOLDEN LIMITED

4-Jan-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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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摩亞Samoa

 

公司名稱

設立日期

1

GIANT PHOENIX LIMITED鴻麟有限公司

2016-04-15

2

ALL FINE LIMITED全優有限公司

2016-04-15

3

LONGEVITY LIMITED

2016-04-15

4

MAGIC BEAUTY LIMITED

2016-04-15

5

MIRACLE SUCCESS LIMITED

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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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爾Seychelles

 

公司名稱

設立日期

1

FRIENDRICH LIMITED富友有限公司

2016-04-15

2

RAINBOW CASTLE LIMITED彩城有限公司

2016-04-15

3

BLUEBELL GROUP LIMITED

2016-04-15

4

GOLDEN DAFFODIL LIMITED

2016-04-15

5

GREAT GROUP LIMITED

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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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點,宗盛快速為您完成取得合法境外公司執照:

1. 取好公司名
您可自行取名,或選擇由宗盛已註冊之現成公司名稱。

2.   護照及身分證件
股東及董事護照影本(護照上須有簽名)、決定之股份比例、在台聯絡地址。

3.   傳真申請表
填妥申請表,連同以上資料傳真至宗盛,查名通過並繳交設立款項後,我們將立即為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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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2326-1796 傳真:04-2327-0490
地址:403台中市西區公益路529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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